磐石法院党内政治生活
检查和党内通报制度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性基础工作,是全党的重大任务。严格监督制约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的有效途径。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法院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自觉担当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健全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机制。改变以党内监督为主的单一监督方式,探索将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的完整监督链。
二、突出监督重点。加大对法院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形成常态化管理态势。由院审务督查室牵头组织,院班子成员轮流带班检查,建立“周检查、月讲评、季通报、半年问责、随机抽查”的督导机制,并明确责任链条,通过逐级传导压力,促进组织生活制度常态有效落实。
四、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报告和通报要求。党总支每年年底要将领导班子中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向全院党员通报。
五、正确运用监督结果。严格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建立健全党建责任考核制度,将监督结果运用到党建责任考核中去。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在党内政治生活中失职失责情况倒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六、强化机关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加强机关党总支对所属各支部组织生活的党内监督,对各支部的“三会一课”、发展党员程序、组织生活会质量、线上线下学习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定期不定期进行通报。
七、加强执纪问责。严格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经常、不严肃、不认真的支部和部门,要对支部书记和部门负责人、分管(包联)院领导执行党纪党规情况进行检查,严肃问责,责令整改。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8-31 09: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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