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必须”和“九个坚持”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不折不扣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吉林市纪委磐石市纪委全会,中央、省、市、县政法委会议精神和最高院、吉林省、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要牢牢把握“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强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的制度机制和执行力监督机制建设,聚焦我院政治建设、司法权力运行、制度执行力等全面实施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强警,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按照最高院提出的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人民法院铁军的根本要求,建强磐石法院铁军。为磐石法院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新时代法院新篇章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障和监督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2022年突出整治的问题
上级指出的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责任意识不够强、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出了问题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等共性问题。在法院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二是廉洁“拐点”尚未实现。三是司法作风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四是“三个规定”落实还不到位。五是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政治站位不高、思想重视程度不够,常态化落实意识不强,有时存在应报不报、缓报迟报、报送不规范等问题。六是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震慑力和影响力有所弱化。我院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全面从严治党履行主体责任上,党的建设缺少创新,不同程度存在信任代替管理代替监督现象。二是在用权力运行上,司法审判权未能真正完全做到让群众监督,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在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力上,体现科技化智能化水平不高,制度执行力不强。四是在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上,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存在老好人现象。五是在顽瘴痼疾方面,存在着贯彻落实“三个规定”不自觉,漏报、不报的问题;存在无正当理由延长审限或超审限后办理延长审批手续问题;存在案款发放不及时、违规终本、消极执行等问题;存在司法作风不严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务必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一)强化政治建设和政治监督,不断筑牢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在强化政治建设上,要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主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在学深悟透做实上下功夫。要督导院党组、党组织、主管部门、分管部门、庭室部门建立完善落实好政治学习制度,要做到“五有”,“党组有专题研讨、支部有体会交流、分管部门有环节辅导、庭室有补课记录、政治部有监督检查”。要强化法院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自觉坚定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在强化政治监督上。一是要围绕“国之大者”、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意识形态等工作强化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积极主动参与政治督察制度建立与探索,进一步完善我院贯彻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中央政法委、各级政法委,最高院、各级法院的决策部署跟踪问效机制,确保党中央、各个上级决策部署在磐石法院不折不扣地落细落实到位。二是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牢记反腐败永远在路上,一刻不放松地把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推进。三是要深刻领悟人民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政治属性,扛起政治责任,不断提高政治监督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四是要将“司法案件公平正义就在人民群众身边”理念融进司法政治监督之中,确保司法实践中的政治自觉与行动自觉不断增强。五是要突出政治监督引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用刮骨疗毒式的方式方法整治顽瘴痼疾,稳固提升干警队伍“五个过硬”素质,全力锻造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
(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强警
1、持之以恒抓教育,营造一个涵养风清正气的司法生态。要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纪党规教育、反腐倡廉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引导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观念、严格廉洁自律。要持续转变工作作风,以提升“不想腐”的觉悟地提高。另外、还要注重廉洁家风建设,切实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开展干警家访、召开家属座谈会、邀请家属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营造良好家风,以好家风涵养好的党风政风,引领好的社会风气。
2、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积极参与上级法院开展的“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要持续整治我院司法作风方面存在的六个项顽瘴痼疾问题,进一步巩固深化整治成果,切实强化跟踪问效。要坚持零容忍惩治审判、执行领域腐败问题,毫不松懈地依法依纪拓找以案谋私、徇私枉法、充当诉讼掮客等违法违纪行为线索,要紧盯“关键少数”、关键环节、重点岗位,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惩处身边的违法违纪问题,始终在全院形成一个严惩司法腐败的高压态势,增强“不敢腐”的震慑力。
3、突出法院审判职能维护稳定大局严惩各类腐败犯罪。要认真落实省市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格行贿犯罪从宽情节的认定和刑罚适用,加大财产刑运用和执行力度,认真履行追赃挽损职责,全力追缴非法获利。要加强行贿受贿一起查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彰显对贿赂犯罪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惩国有企业、粮食购销等领域腐败犯罪,严惩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背后的腐败犯罪,严惩教育医疗、扶贫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加强对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身边腐败犯罪的惩治力度。要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惩腐败犯罪。
(三)完善各种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推动建章立制成果优势转化为监督综合治理效能
首先,我们要巩固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建章立制成果,做好制度建设“后半篇文章”,加强我院制度体系的宣讲解,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监管,健全制度执行跟踪问效机制。要突出重点强化制约监督,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压紧压实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监督,积极构建同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确保审判、执行权力规范运行。要推进形成监督制约的整体合力,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全方位整合各类内、外部监督,实现监督成果共享、责任共担,形成监督合力,以不断增强监督的综合治理效能。要加强本院干部管理、审判管理、机关党建、审务督察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构建一个上下贯通、内外结合、系统完备、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全力大制约大监督体系。增强“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和机制综合治理效能。
其次,2022年重点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制约监督体系建设,推动建章立制成果优势高效转化为综合治理效能。
1、要牢牢把握“六个必须”的深刻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提出的“六个必须”要求,深刻理解把握“六个必须”的思想内涵和实践要求,完善好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和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根深我院落细落实见效见果。
2、要本着“干预、过问必登记,说情、打探必拒绝,了解、指导必留痕,违规、违纪必追责,投诉、举报必核查。”这一原则,全面完善“三个规定”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要始终把司法为民、司法公正贯穿于“三个规定”专项整治工作的全过程,要将其“三个规定”制度执行当成一个政治问题来对待,以强化“三个规定”制约监督体系高效转化为治理效能。增强干警们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执行自觉。
3、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关键时期”“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完善公开透明式的人性化制约监督体系建设。(1)一是立足司法改革新情况,突出“关键时期”强化监督工作改革。二是要结合案件质量评查,运用“四种形态”紧盯“关键人员”、“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开展公开透明式细化监督,特别是,要在文书撰写说理上强化监督力度,要强化裁判文书说理的公正性、关联性、逻辑性、系统性、透彻性、针对性和权威性,注重收集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社会公众等法律文书受众对文书说理的意见建议,督促法官寻找问题症结,不断提升裁判说理水平。另外,我们还重点对长期未结案件、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改判案件、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追踪监督核查,对其确有问题的瑕疵案件,我们运用“四种形态”实施追责问责。以此,通过人性化监督,问责身边的人、追责身边的事警示指导全院干警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养成一个“严、实、细”的作风。(2)、盯住重大事项的权力运行,实施流程式规范式监督。主动邀请派驻纪检组领导会同审务督察部门利用法院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审判委员会等主要组织监督形式,重点对审判执行的重大要案,领导班子执行“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中层干部及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基建工程),大额度资金支出,财务大项收支等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常态化流程式监督。(3)强化风险预警管控监督,超前预防苗头风险问题。要突出审判、执行权力集中,权利风险大,易发腐败的领域和环节查准查实查全风险点管控清单。在风险点管控上要将审判执行风险点防控预警置于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直播公开“四大公开平台”之中,实施阳光式风险点预警管控。并要科学地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融入智能法院建设之中,采取智能化方式对重点风险管控部门,重点风险管控干部、重点风险管控人员及关键岗位实施重点监督管控,要进一步完善权力监督网格化,风险预警网控化机制的形成。让苗头风险均能实现超前预防超前化解。
4、要突出制度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依托院领导周带班制度完善日常常态化约监督体系建设。要将省法院开展的“标准化建设年活动”要求和线上+线下的督察方式融入依托院领导周带班制度完善日常常态化约监督体系建设之中。在原有的监督范围内容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的监督,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要站在政治纪律、政治规高度,依据《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规则》重点对干警违纪违法情况、重大案件审理、重大改革措施、重大敏感事件、重点工作推进、阶段性工作总结、年终工作总结等情况按照请示报告的程序和时限及时向上级进行请示报告。要加强干警家庭廉洁家风的监督。要加强干警个人8小时以外活动交往的监督等等。总之,要依托院领导周带班制度完善日常常态化约监督体系建设,强化磐石法院“标准化建设年活动”的提升,确保我院监督治理效能不断增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提高。
5、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点整治身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体现“司法案件公平正义就在人民群众身边”理念。来进一步完善好纪检信访工作制约监督体系建设。要牢牢把握住司法权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根本属性,要牢牢把握住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要将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科学分类梳理,对其典型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倾向性问题,要进行认真甄别,对其有理举报或合理举报要加大核查力度,对其确有违纪问题的举报案件坚决给予严肃查处,让每一个有理举报或合理举报的举报人得到一个满意答复。还要通过对纪检信访举报线索问题的查处,认真总结其产生信访问题的主要原因,通过剖析总结经验教训,向办案部门提出有针对性的督察建议。对举报线索不清晰、不具体、缺乏可查性的,我们采取警示谈话的方式,及时提醒被反映人,确保不因小出大事。另外,对通过投诉举报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法官的,我们要依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被诬告陷害、不实举报法官做好澄清正名工作的意见》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为法官公开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支持和保护担当作为的法官,维护法官权益,激发法官干事创业积极性,对通过投诉举报捏造、虚构、歪曲事实,诬告陷害法官的举报人情节轻微的移交有关部门建议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四)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强化院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要增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政治担当,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审判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坚持廉洁自律,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职尽责。在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上,磐石法院将突出四个“强化”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即:“突出定责强化责任定位、突出担责强化责任担当、突出述责强化责任监督、突出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定责上,我们要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主要责任条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条款之中,通过院长与分管院长、分管院长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干警层层签订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履责定责。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担责上,要求一把手带头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动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主动担起“一岗双责”责任。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述责上,按照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标准,每半年组织一次分管院领导听取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部门负责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年底组织一次党组成员向院党组就一年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述责。利用组织监督方式,进一步强化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人员履责担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问责上,要对出现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失职渎职行为,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问责要求进行追责问责,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得到从严监督。同时,我们还要依据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绩效考核标准。一是常态发挥院党组会周例会和院领导周带班检查作用。按照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的总体要求,院党组每次周例会必须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针对短板研究其对策指导下步工作。在院领导周带班检查中,常态化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必检必查项进行督导检查。确保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常态化步步走深走实。二是院党组每季度要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分析会,主要是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和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认真分析研究总结不足之处,改善领导,修订指标,与时俱进开展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环节不失控见真效。另外,我们还要加强法院内部监督力量建设,进一步加强法院政治部督察工作建设,健全督察机制,切实履行好对全院党风廉政建设地监督指导,与院党组形成相辅相成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领导核心、以全面加强磐石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领导。
(五)紧紧围绕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开展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
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我们的百年大党,要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生机活力,就要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党员、干部要筑牢思想防线,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做政治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一要开展“法院清风廉政畅谈”活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扎实推进法院反腐倡廉建设,要通过“法院清风廉政畅谈”活动宣传廉政法规知识、用廉政小故事、廉政小作品等来传递廉政正能量,以提高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促进廉洁司法。二要开展“廉洁文化随身行”活动。日常中我们要通过新媒体、自媒体平台发送廉洁卡片、编发廉洁警言警句、转发廉政要闻、链接廉洁典型案例、推送身边廉洁典型人物等多种形式来相互传递交流廉洁自律思想理念。不断提升法院队伍廉洁自律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六)强化自我监管,确保审务督察干部敢于担当、忠诚履职
一是要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审务督察干部,要切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忠于职守、勇于担当的履职实际行动。要不断增强“四力”,即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始终保持对党对人民绝对忠诚。牢记职责使命、公平正义、坚持原则,用浩然正气与司法为民的信心威慑违纪违法行为。
二是要努力提高业务能力。要针对审务督察工作的特殊性和当前违纪违法案件呈现智能化、手段隐蔽化的特点。进而快速有效地提高审务督察干部的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办案执纪综合能力,分析判断政治生态的能力,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能力,敢担当、善担当的能力,确保审务督察工作人员理论知识广、实践经验足、工作能力强,真正适应新时代审务督察工作的新要求。
三是要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审务督察干部要主动自觉践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上要体现“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在履职监督上要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
四是要力求思维方式新突破,转变习惯性工作思维。在工作思路上,要把工作焦点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要把工作重心从抓大案要案转向日常性监督执纪问责,要把工作角度从管少数转向管全体。在工作方法上,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灵活运用谈心谈话、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对症下药、快查快结,让“小毛病”绝不能演变成“大问题”。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14 15: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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