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向本院报请罪犯冯炜奇等28名罪犯减刑建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裁定对其进行减刑、假释。
1.罪犯冯炜奇,男,2001年11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榆树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榆树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4日作出(2019)吉0182刑初76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冯炜奇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与原判刑期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刑期自2019年4月12日起至2021年11月24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4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冯炜奇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罪犯杨洪吉,男,1966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小学文化,农民,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0日作出(2021)吉0203刑初6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洪吉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已缴纳),赔偿因犯罪行为造成生态环境破坏需修复费用人民币14000元、评估鉴定费用5000元(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4月19日起至2022年10月18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3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洪吉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3.罪犯韩晓丰,绰号韩二峰,男,1978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洮南市人,小学文化,农民,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0日作出(2020)吉0881刑初4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韩晓丰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6日作出(2020)吉08刑终4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9月29日起至2022年12月28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9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韩晓丰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4.罪犯姜亮,男,199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磐石市人,中专文化,农民,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0日作出(2019)吉0282刑初27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姜亮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元,原判刑罚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7000元,退赔被害人合计人民币3680元。(刑期自2018年4月2日起至2023年4月1日止),2019年9月1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63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姜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5.罪犯刘玉龙,男,1989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20日作出(2019)吉0193刑初10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玉龙犯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3500元上交国库(已缴纳)。(刑期自2018年11月23日起至2022年11月22日止)2019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40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玉龙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6.罪犯刘正中,男,1989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磐石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30日作出(2020)吉0284刑初1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正中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19年12月12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止)。被告人刘正中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7月1日作出(2020)吉02刑终14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0年9月2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6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正中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7.罪犯江海龙,男,1988年9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福建省龙岩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吉0322刑初35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江海龙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期自2019年12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73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江海龙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8.罪犯杨传伟,男,1966年4月5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6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1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传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刑期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2023年2月20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5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传伟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9.罪犯许甲平,男,1968年11月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蛟河市人,农民,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7日作出(2020) 吉0281刑初17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许甲平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已缴纳)。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7日作出(2021)吉0281刑初130号刑事判决,撤销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2020)吉0281刑初171号刑事判决对被告人许甲平缓刑部分。以被告人许甲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5月31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3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许甲平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10.罪犯梁力文,曾用名梁春友,男,1970年8月24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吉林省磐石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于2018年3月9日作出(2017) 吉 7603 刑初 33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梁力文犯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因缓刑期内再犯罪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2020)吉 0282 刑初1号刑事判决,撤销吉林省红石林区基层法院(2017)吉7603 刑初 33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梁力文宣告缓刑部分,以被告人梁力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合并执行刑罚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3月9日作出(2020)吉02刑终39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梁力文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与前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已缴纳) (刑期自2019年3月30日起至2022年11月29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78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梁力文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11.罪犯徐峰,男,1977年5月10日出生,汉族,大学本科文化,中共党员,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13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徐峰犯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犯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刑期自2020年9月12日起至2022年9月11日止)2021年7月2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44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徐峰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12.罪犯刘勇,男,1993年12月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吉林省桦甸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1日作出(2020)吉0282刑初11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勇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追缴人民币6900元。 (刑期自2019年10月5日起至2023年2月4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2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勇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13. 罪犯韩伟,男,1980年2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2日作出(2020)吉0203刑初16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韩伟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47793元(其中已扣押人民币5184.16元)上缴国库。 (刑期自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6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韩伟减去余刑。
14. 罪犯蒋平,男,1989年7月29日出生,回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2021)吉0202刑初9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蒋平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0年11月7日起至2022年9月25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5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蒋平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15. 罪犯徐强,男,1991年5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永吉县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7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35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徐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共计人民币127760元。 (刑期自2020年7月15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5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徐强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6.罪犯张学平,男,1993年4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2日作出(2021)吉0203刑初4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学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刑期自2020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6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学平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17.罪犯刘恒,男,1984年7月27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4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361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恒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53189.94元(刑期自2020年7月29日起至2023年1月28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09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恒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18. 罪犯崔洪涛,男,1980年8月2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磐石市人,初中文化,农民,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吉0284刑初3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崔洪涛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刑期自2021年4月13日起至2022年9月12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5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崔洪涛减去余刑。
19. 罪犯张建福,男,1972年5月20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8月20日作出(2018)吉0281刑初11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建福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刑期自2018年1月19日起至2024年1月18日止)2018年10月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2020年12月28日经本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考核积分:228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建福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0. 罪犯杨梓芙,男,1987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技校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13日作出(2019)吉0282刑初37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梓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缴纳)。(刑期自2019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2020年1月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 226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梓芙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21. 罪犯黄立祥,男,1999年6月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19 日作出 (2021)吉0203刑初4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黄立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000元(已缴纳)。(刑期自2020年11月13日起至2022年9月12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6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黄立祥减去余刑。
22. 罪犯鞠大坤,男,1991年1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 2021年3月16日作出(2021)吉0721刑初7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鞠大坤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刑期自2020年8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6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64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鞠大坤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3. 孙先凯,男,1985年12月23日出生,汉族,山东省禹城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永吉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0日作出 (2021)吉0221刑初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孙先凯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附带民事赔偿人民币 259777.91元。(刑期自2021年4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20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4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孙先凯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4. 罪犯张海君,男,1981年5月3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九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8日作出(2021)吉0202刑初19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海君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自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9月29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54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海君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5.罪犯安伟,男,1972 年 4 月 6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5日作出(2021)吉0202刑初30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安伟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2021年1月8日起至2022年9月7日止)2021年7月2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44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安伟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26. 罪犯杨红冰,男,1968 年 4月 2日出生,回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作出(2020)吉 0202 刑初 4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红冰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5月21日起至2022年11月20日止)。2020年13月3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 无
考核积分:101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红冰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7. 罪犯朱帅,男,1992 年 7月 2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12 月 26 日作出(2019)吉 0282 刑初 305 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朱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附带赔偿人民币31342.03元。被告人朱帅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 2020 年 6月 22 日作出(2020)吉 02 刑终 85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朱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1月16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9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朱帅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8. 罪犯林志达,绰号达摩,男,1989 年 4月 17日出生,汉族,福建省晋江市人,中专文化,无职业,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作出(2020)吉 0282 刑初 7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林志达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00元。(刑期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4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林志达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公示期限为:2022年8月22日至2022年8月26日止。
如对减刑、假释人员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人民法院举报信箱,或拔打举报电话:0432—63070609。(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10-12 10: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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