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向本院报请罪犯王博等37名罪犯减刑建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裁定对其进行减刑、假释。
1、 罪犯王博,男,1993年10月3日出生,满族,吉林省敦化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敦化市林区基层法院于2021年3月15日作出(2021)吉7504刑初1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责令退赔人民币101772元。(刑期自2021年3月15日起至2025年4月26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1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博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 罪犯胡海云,男,1985年12月2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53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胡海云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68856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9月23日止),2021年3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0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胡海云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 罪犯王俊程,男,1994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榆树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30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37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俊程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已缴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已缴纳)。(刑期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25年8月2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8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俊程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4、 罪犯张福利,男,1975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磐石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6日作出(2020)吉0284刑初22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福利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赔偿被害人人民币116400.21元。(刑期自2021年1月28日起至2025年7月27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40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福利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5、 罪犯赵贵龙,男,2000年6月2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17日作出(2020)吉0281刑初5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贵龙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7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赵贵龙减去余刑。
6、 罪犯刘晟源,男,1993年3月27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2020)吉0282刑初26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晟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3000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9月21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3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晟源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7、 罪犯霍镭,男,2002年6月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1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霍镭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1)吉02刑终9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8月6日起至2023年6月5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4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霍镭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8、 罪犯张鸿升,男,1993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1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24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鸿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4月11日起至2023年10月10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2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鸿升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9、 罪犯王彦平,男,1979年2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40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彦平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0万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3年7月22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6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彦平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0、 罪犯程启,男,1976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9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37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程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万。(刑期自2020年7月12日起至2023年9月11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0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程启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11、 罪犯陈广涛,男,1976年10月2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4日作出(2018)吉0283刑初49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陈广涛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万,追缴违法所得,返还被害人。(刑期自2018年3月18日起至2023年9月17日止)。2019年3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82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陈广涛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2、 罪犯彭杰,男,1998年1月14日出生,满族,小学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5月29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6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彭杰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被告人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2020)吉02刑终19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9月23日起至2025年3月22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00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彭杰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3、 罪犯高净乐,男,1984年8月1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河北省石家庄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8日作出(2020)吉0605刑初5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高净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5850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19年4月4日起至2023 年10月3日止)2020年9月2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09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高净乐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4、 罪犯潘明峰,男,1979年11月3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9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41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潘明峰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0万元。(刑期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2021年3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45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潘明峰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5、 罪犯刁鹏,男,1985年6月3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2020年10月15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301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刁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12000元,返还被害人。(刑期自2020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0月7日止)2020年11月2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5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刁鹏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16、 罪犯谢瑞海,男,197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长春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9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47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谢瑞海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刑期自2021年4月27日起至2023年4月26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70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谢瑞海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17、 罪犯张伟,男,1979年5月2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长春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18年10月22日作出(2018)吉0284刑初18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伟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刑期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12日止)2018年12月1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2021年2月8日经本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考核积分:219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8、 罪犯曲百万,男,1995年12月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2日作出 (2020)吉0721刑初23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曲百万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刑期自2020年5月13日起至2023年5月12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9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曲百万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9、 罪犯刘凡光,男,1995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湖北省洪湖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2020)吉0221刑初3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凡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被告人刘凡光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7日作出(2020)吉02刑终33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10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42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凡光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0、 罪犯文耀庭,男,1991年7月1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湖南省湘乡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梨树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吉0322刑初22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文耀庭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上缴国库。被告人文耀庭及其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4日作出(2021)吉03刑终30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9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文耀庭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1、 罪犯张海鹏,男,1996年6月16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广州省梅县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日作出(2020)吉2402刑初7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海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115000元,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人民币252583元。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8月30日作出(2021)吉24刑终109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8月11日起至2023年4月10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72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海鹏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22、 罪犯吴久波,男,1986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桦甸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8日作出(2020)吉0282刑初3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吴久波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期自2019年10月6日起至2023年10月5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03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吴久波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3、 罪犯董松柱,男,1978年5月10日出生,朝鲜族,高中文化,吉林省延吉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图们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吉2402刑初7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董松柱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5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董松柱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4、 罪犯韩忠宝,男,1979年3月2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吉林省吉林市人,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2019年3月12日作出(2018)吉0202刑初48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韩忠宝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被告人韩忠宝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19年5月7日作出(2019)吉02刑终77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刑期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2023年10月24日止)2019年6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29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市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韩忠宝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25、 罪犯李大维,男,1983年9月11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9日作出(2021)吉0502刑初2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大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万元,上缴国库(已没收)(刑期自2020年7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29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1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大维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6、 罪犯杨德山,男,1954年12月10日出生,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14日作出(2019)吉0202刑初202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德山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赔偿民事诉讼原告人各项损失人民币1620755.42元,被告人杨德山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4月20日作出(2020)吉02刑终89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刑期自2019年12月25日起至2025年6月24日止)2020年9月2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02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德山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27、罪犯吴长君,男,1977年11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
省吉林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49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吴长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9月11日起至2023年9月8日止)2020年12月3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70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吴长君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8、罪犯杨金龙,男,1991年3月22日出生,汉族,吉林
省舒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日作出(2020)吉0283刑初403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杨金龙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刑期自2020年8月10日起至2023年8月9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3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杨金龙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9、 罪犯刘伟,男,1984年1月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30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1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被告人刘伟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10月22日作出(2020)吉02刑终24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9月27日起至2023年9月26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7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0、 罪犯费洪革,男,1972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8日作出(2020) 吉0282刑初24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费洪革犯盗窃罪,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3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24157元。(刑期自2020年1月16日起至2023年7月15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34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费洪革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1、 罪犯徐崇峰,男,1969年2月2日出生,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5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49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徐崇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责令返还被害人人民币60600元。(刑期自2020年8月13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3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徐崇峰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2、 罪犯王欢,男,1990年11月21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农安县人,大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13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11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欢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责令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0元。(刑期自2019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0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欢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33、 罪犯刘志勇,男,1976年3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1日作出(2020)吉0211刑初2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志勇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9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8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志勇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4、 罪犯黄龙朋,男,1988年10月15日出生,汉族,山东省烟台市人,中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延吉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2020)吉2401刑初7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黄龙朋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刑期自2020年7月24日起至2023年7月23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41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黄龙朋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5、 罪犯王宇,男,1986年9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农安县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公主岭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12日作出(2021)吉0184刑初3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刑期自2020年10月21日起至2023年6月20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5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宇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36、 罪犯孙宝华,男,1985年9月14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北票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6日作出(2020)吉0403刑初6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孙宝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9日作出(2020)吉04刑终13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3年6月4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25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孙宝华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37、 罪犯李冬冬,男,1987年9月2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永吉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31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冬冬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刑期自2020年7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2020年9月2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19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冬冬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公示期限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18日止。
如对减刑、假释人员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人民法院举报信箱,或拔打举报电话:0432—63070609。(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1-09 15: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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