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向本院报请罪犯潘聪等51名罪犯减刑建议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拟裁定对其进行减刑、假释。
1、罪犯潘聪,男,1985年4月2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敦化市人,大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18日作出(2021)吉2403刑初29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潘聪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1年9月6日起至2023年9月5日止)。2022年1月1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87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潘聪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2、罪犯赵昕,男,1973年9月24日出生,满族,辽宁省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30日作出(2021)吉0281刑初15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12月9日起至2023年12月8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48.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赵昕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罪犯李延春,男,1985年5月22日出生,汉族,山东省胶南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26日作出(2020)吉0284刑初21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延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刑期自2020年7月27日起至2024年1月26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9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延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4、罪犯纪大伟,男,1981年1月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11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纪大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被告人纪大伟主动缴纳的违法所得人民币5500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8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纪大伟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5、罪犯赵奇峰,男,1988年7月22日出生,汉族,辽宁省铁岭市人,中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0日作出(2021)吉0203刑初5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赵奇峰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罚金已缴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违法所得已全部缴纳)。(刑期自2020年9月23日起至2023年12月22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3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赵奇峰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6、罪犯齐晓彬,男,1981年6月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通化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31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32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齐晓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因在社区矫正期间,违反法律、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7日作出(2021)吉0204刑更7号刑事裁定,撤销本院(2020)吉0204刑初322 号刑事判决书中对罪犯齐晓彬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的缓刑执行部分,决定对罪犯齐晓彬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有期徒刑二年。(刑期自2021年8月30日起至2023年8月29日止)。2021年10月1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8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齐晓彬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7、罪犯高亮,男,1979年10月2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九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2020)吉0221刑初18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高亮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因被告人高亮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20)吉02刑终34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8月2日起至2025年8月1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0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高亮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8、罪犯许立国,男,1981 年 5 月 6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4日作出(2020) 吉0282刑初20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许立国犯诈骗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共计210650元。(刑期自2019年12月17日起至2025年12 月13日止)。2020年10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36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许立国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9、罪犯宋显瑜,男,1982年6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28日作出 (2020)吉0204刑初37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宋显瑜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已缴纳罚金人民币1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予以收缴,上缴国库。(刑期自2019年12月7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32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宋显瑜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10、罪犯宋文德,男,1977 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4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宋文德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2月25日作出(2021)吉02刑终60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4年1月22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9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宋文德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1、罪犯马永库,男,1976年1月4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青冈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52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马永库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追缴被告人马永库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5月9日起至2026年5月8日止)。2021年3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3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马永库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12、罪犯李玉民,男,1964年1月1日出生,汉族,吉林省九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5日作出 (2019)吉0202刑初23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玉民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追缴被告人李玉民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刑期自2019年2月6日起至2024年2月5日止)。2019年7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67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玉民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3、罪犯徐井超,男,1986年3月1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0月28日作出(2019) 吉0283刑初27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徐井超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0元;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5000元。(刑期自2019年1月4日起至2024年1月3日止)。2019年11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21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徐井超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
14、罪犯马建伟,男,1984年6月17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永吉县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4日作出 (2020)吉0204刑初25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马建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2万元。追缴被告人马建伟毒资人民币9100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19年12月11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止)。2020年11月2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17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马建伟减去有期徒刑四个月。
15、罪犯李静,男,1970年9月1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12月27日作出(2018)吉0204刑初60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李静人民币26.7万元,发还被害人。(刑期自2018年10月17日起至2024年8月16日止)。2019年1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2021年4月29日经本院裁定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考核积分:261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静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8、罪犯田志,男,1981年6月20日出生,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10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4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田志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被告人田志违法所得人民币12133.06元,上缴国库。因被告人田志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6日作出(2021)吉 02 刑终10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10月24日起至2023年10月23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6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田志减去余刑。
17、罪犯王梓任,男,1990年10月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8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 514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梓任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追缴被告人王梓任违法所得人民币4000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12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4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梓任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18、罪犯李德宝,男,1987年8月12日出生,满族,吉林省永吉县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21日作出(2021)吉0202刑初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德宝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3年11月16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1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德宝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19、罪犯何家清,男,1966年8月18日出生,汉族,四川省合江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0日作出(2021)吉0202刑初117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何家清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7 月30日作出(2021)吉02刑终216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8月3日起至2023年8月2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4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何家清减去余刑。
20、罪犯于航,男,1996年12月1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大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6 日作出(2020)吉0291刑初 48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于航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因被告人于航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2021年4月15日作出(2021)吉02刑终71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8月25日起至2024年1月27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2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于航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1、罪犯刘广海,男,198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9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65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广海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5000元,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994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7月19日起至2023年9月18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3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广海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2、罪犯李智宇航,男,2001年7月6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6日作出(2019)吉0283刑初43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李智宇航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刑期自2019年7月15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止)。2020年1月16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19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智宇航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23、罪犯姚禹呈,男,2002年5月12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大专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1月26日作出(2021)吉0282刑初20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姚禹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责令共同退赔被害人人民币18000元。(刑期自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3年6月23日止)。2022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6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姚禹呈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24、罪犯马立国,男,1970年9月14日出生,回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4月26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17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马立国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1年1月20日起至2024年1月19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1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马立国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5、罪犯丁长辉,男,1973年4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辽源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7月30日作出(2021)吉0402刑初2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丁长辉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违法所得人民币5012元,上缴国库。因被告人丁长辉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9月22日作出(2021)吉04刑终77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6月9日起至2023年8月8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4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丁长辉减去余刑。
26、罪犯付尧,男,1987年4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6日作出(2020)吉0581刑初26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付尧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已缴纳)。将各被告人向法院退缴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045136元发还给各到案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31日作出(2021)吉05刑终8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19年12月19日起至2023年12月18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81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付尧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7、罪犯段磊,男,199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30日作出(2020)吉0282刑初24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段磊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刑期自2020年7月28日起至2026年7月27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5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段磊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28、罪犯张翟魏,男,1987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福建省宁德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5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468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翟魏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已缴纳)(刑期自2020年11月6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2021年3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94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翟魏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29、罪犯焦洋,男,2000年7月2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12日作出(2019)吉0283刑初8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焦洋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刑期自2018年12月17日起至2023年12月16日止)。2019年6月24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89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焦洋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0、罪犯高敏,男,1995年12月7日出生,汉族,安徽省宿松县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1月13日作出(2020)吉0284刑初6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高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退缴的赃款共计人民币255134.72元,依法退还各被害人。(刑期自2019年6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27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19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高敏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1、罪犯卢巍,男,1990年7月25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蛟河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5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7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卢巍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10月23日起至2023年10月22日止)。2021年4月2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70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卢巍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32、罪犯迟忠国,男,1969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2021)吉0204刑初105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迟忠国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追缴被告人迟忠国所获毒资人民币5100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11月5日起至2023年11月4日止)。2021年6月2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87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迟忠国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33、罪犯厉乘耕,男,1990年1月20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桦甸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7月 23 日作出(2020)吉0282 刑初11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被告人厉乘耕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 19701.6 元。(刑期自2021年3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743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厉乘耕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34、罪犯张福龙,男,1991年04月2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敦化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吉2403刑初35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张福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万元,继续追缴被告人参与的诈骗余额发还被害人,无法发还的,依法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4年2月25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4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张福龙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35、罪犯隋义,男,1992年2月1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永吉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于 2021年11月29 日作出(2021)吉 0221 刑初 203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隋义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已预缴),依法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2100 元,上缴国库。(刑期自2021年12月14日至2023年6月13日止)2022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36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隋义减去有期徒刑二个月。
36、罪犯吴毅,男,2001年4月18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新化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10月18日作出(2021) 吉 0881 刑初 96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吴毅犯掩饰、隐瞒 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刑期自2021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日止)2021年11月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13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吴毅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37、罪犯李元波,男,1978年5月1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永吉县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7日作出(2020) 吉0221刑初107号刑事判决,撤销永吉县人民法院(2018) 吉0221刑初327号刑事判决书第二项被告人李元波犯滥伐 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2000元的缓刑部分,以被告人李元波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与前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罚金已缴纳)。(刑期自2021年5月14日至2023年11月13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9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元波减去有期徒刑八月。
38、罪犯姜龙,男,1988年3月8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28日作出 (2020)吉0203 刑初 166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姜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责令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54000元。(刑期自2020年4月21日至2023年10月20日止)2020年9月2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42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姜龙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39、罪犯王洋,男,1962年4月1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
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2020)吉0202 刑初 560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王洋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00元。 (刑期自2020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2日止)2021年3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63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王洋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40、罪犯李大新,男,1980 年 7 月 29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舒兰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于 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吉 0283 刑初 472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李大新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6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10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李大新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41、罪犯贲广波,男,1973年 11 月 23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长春市人,大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0年 9 月 29 日作出(2020)吉 0194 刑初 99 号刑事判决,撤销吉林省蛟河市人民法院(2018)吉 0281 刑初 23 号刑事判决中对贲广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8 万元(已缴纳)的缓刑部分,以被告人贲广波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已缴纳)与其前罪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 3 万元(已缴纳),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已上缴)。(刑期自2019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29日止)2020年12月2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108.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贲广波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42、罪犯袁权,男,1992年 3 月 18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大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28 日作出 (2020)吉 0203 刑初 28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袁权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对袁权的违法所得人民币2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作出(2020)吉 02 刑终 302 号刑事裁定,准许上诉人撤回上诉。(刑期自2019年7月30日至2024年1月29日止)2020年12月3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08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袁权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43、罪犯吕兴普,男,1980年 2 月 19 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曲阳县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双辽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0日作出(2020) 吉 0382 刑初 165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吕兴普犯开设赌 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万元。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作出(2021)吉 03 刑终 44 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12月30日至2023年12月29日止)2021年5月10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70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吕兴普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44、罪犯付裕,男,1988年 3 月 26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松原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松原市宁江区人民法院于 2021年 2 月 8 日作出(2020)吉 0702 刑初 510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付裕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刑期自2020年6月16日至2023年12月15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04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付裕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45、罪犯刘世洪,男,1979年 11月 27 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和龙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作出(2019)吉 2404 刑初 298 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世洪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从被告人刘世洪被扣押在案的人民币50万元中追缴其涉案违法所得人民币35000元,上缴国库。因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作出(2020)吉 24 刑终 227 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9月30日至2023年9月25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78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世洪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46、罪犯侯建,男,1984年3月5日出生,满族,吉林省吉林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24日作出(2020)吉0203刑初37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侯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对被告人侯建、王美玲违法所得人民币1万元,依法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8月5日起至2023年10月4日止)。2021年12月8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016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侯建减去有期徒刑五个月。
47、罪犯关忠臣,男,1972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初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9月18日作出(2020)吉0202刑初246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关忠臣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20年6月27日起至2023年12月26日止)。2020年11月3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218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关忠臣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48、罪犯唐立东,男,1970年7月9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吉林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作出(2020)吉0204刑初22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唐立东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期自2020年7月31日起至2023年7月24日止)。2020年9月29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2149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唐立东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
49、罪犯倪立恒,男,1990年3月8日出生,满族,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31日作出(2020)吉0503刑初99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倪立恒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对其犯罪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6日作出(2021)吉05刑终34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7月16日起至2024年1月15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42.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倪立恒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
50、罪犯刘朋,男,1993年1月17日出生,汉族,河北省晋州市人,小学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吉林省珲春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6日作出(2020)吉2404刑初12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刘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扣押在案的各被告人涉案赃款按比例发还被害人,不足部分继续向各被告人追缴并发还被害人。因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2月29日作出(2020)吉24刑终242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刑期自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2021年4月1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832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刘朋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51、罪犯马强,男,1985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吉林省公主岭市人,高中文化,现在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服刑。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9日作出(2020)吉0104刑初674号刑事判决,以被告人马强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被告人马强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刑期自2020年7月10日起至2023年11月9日止)。2021年6月15日交付执行。
刑期变动:无
考核积分:1545分。
执行机关吉林省吉林江城监狱呈报意见:对罪犯马强减去有期徒刑八个月。
公示期限为: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0日止。
如对减刑、假释人员有异议,请将异议意见用书面形式投入人民法院举报信箱,或拔打举报电话:0432—63070609。(人民法院将对异议人信息予以保密,保障异议人的合法权利。)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四日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6-07 10: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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