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法院集中执行扬利剑
作者:郭金夫
近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精心组织30余名干警,对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实施强制腾迁,一起长达两年多的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双方自愿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一方失信不交付房屋
2012年4月18日,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原告将约220平方米的平房置换给被告拆迁,双方互不找差价款。2012年6月20日原告倒出房屋,被告将已建完的烟筒山某小区房屋交给原告。小区房屋建成后,被告却失信拒不交付房屋。经沟通无效后,两家对簿公堂。
法院文书生效被告拒绝履行判决给付内容
2015年12月28日,磐石法院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将涉案房屋交付原告。判决书生效后,被告未能主动履行义务。2017年1月9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要求被执行人李某腾出房屋。磐石法院立案后向被执行人李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在2017年3月13日前向申请执行人王某交付房屋,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其间,执行人员多次找被执行人做思想疏导和法律解释工作,争取通过调解解决此案。在和解执行未果后,磐石法院于2017年3月15日发出公告,责令被执行人限期腾出房屋,但被执行人李某以各种理由规避执行,有条件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
扬法律利剑强制执行显法威
因本案涉案房屋地处烟筒山繁华地段,人员车辆密集,可能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交通堵塞,加之被执行人情绪激动,造成执行难度比较大。为确保执行工作程序规范、案件顺利执结,最大限度减少冲突与对抗,磐石法院党组成员、分管执行局长王建辉先后多次召集执行局相关人员分析研判风险,制定完善工作预案,并多次到现场进行勘查,摸清需要搬迁物品的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联系烟筒山公安机关,下大决心啃掉这块“硬骨头”。
为确保该案件顺利执结,磐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友朋做出指示:“为切实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捍卫法律尊严,案件采取强制执行;要达到执行一案,威慑一片,带动一片的法律效果;要保证事态不扩大,不影响社会稳定。”
当天,参与执行的32名干警抵达腾迁现场时,发现涉案房屋大门紧闭。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吉林市电视台全程录像下,在对被执行人家属及相关围观群众说明情况后,法警依法强制打开大门,进入该屋,案件开始执行。根据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执行干警对屋内所有物品一一进行清点、记录,经申请人签字核实后,由搬家公司将物品搬至指定地点存放,并对整个搬迁过程全程录像。经过三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房屋腾空工作顺利完成并交予申请执行人,至此,此次强制房屋搬迁案件圆满执结。
在执行现场,法院干警严肃、文明的执法作风受到在场围观群众的好评,给广大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本案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决定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大背景下,吹响的一次执行攻坚战号角。同时,这次执行也是磐石法院首次运用联网的执行指挥中心系统,远程指挥执行现场。地区两级法院分别在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磐石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对烟筒山镇执行现场进行了远程指挥。
据悉,磐石法院集中执行攻坚行动仅进行第三天,就司法拘留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者12人,执行回款60余万元,发放执行款8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为司法公信力的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