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指示精神,不断创新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年初以来,我院以“忠诚担当让辖区党委放心、履职尽责让上级法院省心、司法为民让当地百姓贴心、从优待警让全院干警舒心”的“四心”目标为指引,坚持“2226”整体工作思路,深度聚焦基层治理法治需求,着眼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诉源治理”作为破解工作难题的切入点 ,以两个一站式、府院联动、金融解纷、家事化解、道交一体化、立审执监访协调“六轮”驱动,无诉村创建、巡回审判点升级“两翼”齐驱,全方位、多角度打造诉源治理“磐石模式”,取得阶段性成效,1-7月份新收案件数同比下降10.13%,并呈现出“未结案件下降、审结案件数、结案率、结收比、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的“一降四升”良好态势。
一、积极构建诉源治理大格局,彰显工作向心力
主动融入党委工作大局,总结近年来辖区多元解纷、社会治理成功实践经验,报请市委政法委审定出台《磐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将诉源治理工作纳入综治考核内容,并高密度快节奏出台了《磐石市人民法院诉源治理实质化运行方案》《磐石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工作规程》《磐石市人民法院创建无讼村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工作规定,奠定了制度根基,初步形成了“党委主抓+法院力推+各方参与”的诉源治理大格局。
二、以“两个一站式”建设为抓手,合力搭建“一体化”运行平台
以“两个一站式”作为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总抓手,在原有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案件管理机制基础上,将即将诉至法院适宜调解的纠纷以及其他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或争议金额不大的纠纷,委派给特邀调解组织或特邀调解员调解。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申请撤诉、申请出具调解书、申请支付令、申请司法确认的形式进行程序对接;调解不成功的纠纷层层分流至速裁团队、简案团队、繁案团队,分别开展速裁快审、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类案专审,合力搭建起“一体化”运行平台,赋予诉源治理工作充足效能。年初以来,40%以上矛盾纠纷在诉前得到化解。
让“大数据”服务司法实践,利用全市综治平台、司法平台及“四个在线两个电子”(在线调解、在线司法确认、在线送达、在线审判、电子送达、电子督促程序)平台,与乡村两级开展在线调解,通过远程视频实现网上咨询、网上指导、网上调解。
特别是疫情期间,坚持防疫、办案深度融合,全面开放中国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在线调解等网上诉讼服务平台,采取“互联网+”模式,探索“指尖立案”“云端调解”等司法活动。“两个一站式”各项电子数据指标全省领先,得到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的充分肯定。
三、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依靠府院联动聚力解纷
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在政府主持下先后召开三次府院联席会议,对接司法局、总工会等九家单位,分别搭建诉调对接联动工作机制,成立了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实行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行政案件庭审旁听评议等七项机制,促进行政案件源头治理和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四个月以来,成功诉前化解侵占林地、房屋征收补偿等纠纷36起。同时,在有效对接中心、全面服务大局上下功夫。紧紧围绕辖区党委“红色引领、绿色发展”工作思路,将法院服务保障党委政府“三大攻坚战”、“三大主导产业”“三个百亿级”产业园作为府院联动的重要内容,成立了司法服务项目建设专班,设立了法官服务站,相继出台了《司法应对疫情服务企业15条措施》《服务重大项目建设11条措施》《服务决战决胜脱贫攻坚10条措施》,为助推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超前提供法律服务,提前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四、以创建无讼村示范点为载体,发挥法庭“过滤器”作用解纠纷于基层
依靠党政主导,注重立案庭、派出法庭前端解纷功能,联合基层治理组织开展“无讼社区”“无讼村”等法治创建活动,制定出台30条具体措施,以村居“无讼”推动社会“无讼”,以“息争止讼”建设“无讼之境”。
选择磐石市富太镇长岗村、南长岗村、烟筒山镇振兴村、取柴河镇西大地村、红旗岭镇龙王庙村先行先试。并在距离法庭五公里以上的乡镇设立7个巡回审判点,组建“基层人民组织调解室”,设置法官联络点、法官工作站,与村、社区网格员,构建起“庭、站、点、员”纠纷预防化解网络。通过组织法管宣讲团宣讲、走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法官现场调解、联合村委会、司法所人员调解等多种措施,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萌芽。
今年以来,通过“无讼村示范点+法官说法工作室+巡回审判点”司法服务网络,对来自基层各类纠纷进行排查150余次,诉前调解程序协调解决涉农、脱贫攻坚案件50余起,成功预防了上百起纠纷的产生,第一时间把社会矛盾的“火星”扑灭在基层、化解在源头,最大程度降低了矛盾的对抗度和负面性。
五、成立金融化解中心,“精专”诉前化解金融纠纷
针对金融案件大幅增长且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涌现状况,从司法服务供给侧入手,在前期试行金融类案件专业化审判基础上,以诉源治理改革为契机,成立了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中心,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健全专家型金融调解员队伍培养机制,并以“三防三强化”(做好内部防控,强化金融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素养及职业道德操守;做好外部防控,强化金融行为流程防范和矛盾纠纷调解诉讼;做好社会防控,强化金融法制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为抓手,联合司法局、银保监局、银行业协会等部门,推行“特邀调解+律师调解+赋强公证”的诉源治理新模式,建立了金融纠纷快速处置机制。同时,组成四个金融诉前调解组,针对小额惠农贷款深入田间地头,源头化解矛盾。1-7月,诉前化解各类金融纠纷案件150余件。破解金融案件做法得到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高度认可,批示全省法院学习借鉴。
六、强化联动共享,全力破解“执行难题”
建立执行与调解速裁+人民调解联动协作机制,调解速裁团队对接执行工作,充分发挥速裁法官、人民调解员熟悉案情的优势,通过执行调解前置,调解后主动督促履行等方法,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或执行和解,减少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同时,完善与公安、住建、工商、基层组织等联动机制,发挥各单位在财产、人员查控等方面的信息优势,聘请联动单位调解员、乡镇人民调解员为协助执行员,负责执行立案调解,前移执行阵地。
建立执行与民事审判+人民法庭联动协作机制,民事审判团队对接执行工作,重点强化“审判+履行”一体化理念,任命审判业务庭法官助理为兼职执行员,充分发挥兼职执行员熟悉案情,了解所办案件当事人财产状况的优势,负责在审判团队的执行案件立案前的督促化解,并推动在办案中充分考虑案件调处裁决后的执行问题。
以各人民法庭辖区为执行片区,人民法庭作为二级执行指挥中心,密切执行局人员与人民法庭之间的横向联系,做好被执行人住址、通讯、主要社会关系、财产现状等基本信息的摸排登记,为衔接强制执行夯实基础。
建立执行与刑事审判+财产刑联动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重点强化刑事审判中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罚金等有关财产刑预收登记和移交执行,扎实做好“打财断血”等重点工作。
严格落实“1±X”考核制度、推进“三员”(执行员、协助执行员、兼职执行员)联动,通过正面激励负面鞭策,推动诉源治理实质化,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七、构建三大平台,打造道交一体化“升级版”
在政法委主导下,联合公安局、司法局、保险限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搭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大平台,当事人可以选择自行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方式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全面开启便捷解纷通道,通过速裁程序快速办理。
与公安部门交警处理平台联网,共享交警部门上传的事故认定书、证据材料等;将司法鉴定人名册、价格评估机构纳入服务平台,通过鉴定程序前置,一次鉴定、全程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实行网上立案、网上司法确认工作机制,与保险公司理赔系统对接,确保责任认定、调解、鉴定、确认、理赔等环节全程在线、全程留痕,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在市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专门法官联系窗口,对经调解达成协议要求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可现场审查、当场办理,对达不成协议需要诉讼立案的,当场收取立案材料和诉讼费,予以立案,实现“司法确认、诉讼立案、收费、退费”一体化办公和一站式服务。1-7月,有近97%的纠纷在诉前化解。道交纠纷调处做法得到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的充分肯定。
八、延伸社会辐射功能,源头预防家事纠纷
以家事审判为依托,多措并举推进家事案件诉源治理工作。1-7月,新收家事案件139件,同比下降41%。
注重“非诉讼解纷机制”建设,促家事纠纷诉前化解。全面建设驻院调解工作室。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把驻院调解工作室作为开展诉前调解家事纠纷的主要阵地。搭建特邀调解员工作平台。结合全面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引入相关调解机构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服务窗口,选派或选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退休法官等作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开展家事纠纷调解工作。此外,聘请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法官参与家事案件诉前调解,与家事调解员形成聚合效能,立案前对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矛盾劝解工作,帮助当事人排解各种家庭危机,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手段妥善解决家庭纠纷。
注重“一站式解纷机制”建设,促家事纠纷全覆盖化解。树立离婚案件一次性解决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矛盾纠纷理念。设立冷静期,推行家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全覆盖离婚纠纷所涉及的所有矛盾点,提高纠纷解决质效。
注重“家文化+法律”宣传工作,促良好家风培育。围绕夫妻和睦、老人赡养、子女抚养、家庭教育等重点领域采取灵活方式展开宣传,通过巡回审判、法院微信公众号平台宣讲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不断扩大宣传受众范围,将“家文化+法律”宣传落到实处。
九、强化衍生案件治理,批量性案件呈下降趋势
创新开展“普法六项共建”(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着力打造诉讼服务中心“第一课堂”、审判法庭“中心课堂”、人民法庭“巡回课堂”法治教育“三个课堂”,以法庭审理、诉讼服务、法治讲堂等多种载体和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倡导司法流程前后呼应,立审执监访有机地协调配合。通过前端调解、审判监督管理、财产保全等举措,防止一案衍生多案。1-7月,辖区物业纠纷等批量性案件出现下降良好趋势。
诉源治理工作在辖区党委领导、上级法院指导以及社会各方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均有待提高。协调联动的基层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主体意识不强,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习惯尚未养成。群众参与责任意识、组织化水平能力有限,参与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待提高。
二是社会对诉讼解决纠纷机制过度依赖。人民权利意识觉醒,“有官司,找法院”成为社会普遍认知,法院在整个纠纷解决体系中,由“最后一道防线”向前推移到首选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成本进一步提高。
三是调解组织功能需进一步强化,非诉方式效果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员虽然社会经验丰富,但缺乏系统培训、物质激励,导致队伍积极性不高、调解能力不足,效果不好。同时,未经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无强制执行力,人民对调解解纷的安全感也大大降低。
四是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尚需加强。工作思路不够开阔,一些工作未能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有的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职责有待明确、任务有待压实、责任有待落地。有的力量有待加强和整合,工作保障举措有待落实。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消除纠纷萌芽,构筑源头治理科学防线。加强源头防范,把社会治理的着眼点放到前置防线、前瞻治理、前端控制、前期处置上来,进一步健全完善“组团联村、两委联格、党员联户”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村社服务团、组团联村干部以及联户党员作用,推动力量下沉,夯实基层基础。调动村社、“两委”干部工作积极性,建立以基层党员干部为主体、群众积极参与的基层事务管理模式。从源头上加大预防矛盾纠纷的力度。
二是及时化解矛盾,健全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和素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推广网上司法确认模式,实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快立快办。积极扩大公证、仲裁、行政复议、刑事和解等方式适用,从源头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强化科技运用,将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引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不断丰富多元解纷机制的技术应用广度、深度和力度,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水平。
三是实现部门联动,加快推进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丰富调解主体,协调信访、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吸纳调解、评估、鉴定、咨询、心理服务等力量,实现部门联动,努力实现群众纠纷化解“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切实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解调机制建设,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解决纠纷的不同需求。
下一步,我院将以“无讼村”为基础,以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努力形成“和解优先、非诉为主、诉讼兜底”的纠纷解决漏斗效应,推动形成覆盖面更加广泛,衔接更加顺畅,运转更加高效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实现审判工作的“减负、提速、增效”,为打通司法服务群众 “最后一公里”,构建社会治理多元化格局做出最大的努力。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28 15: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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