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些年,因为一垄地、一条沟这样的小事大打出手的情况时有发生,最后伤了和气,甚至演变成刑事案件。”
“现在好了,村里有了‘法律明白人’,在包保法官的指导下,我们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防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我们村还获评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吕学成,不单是磐石市富太镇南长岗村村书记,还是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优秀毕业生,说起村里发生的变化,他非常感慨。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磐石市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村里有生力量,吸纳村两委、妇女主任、乡贤人士组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用好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这一基本力量,广泛开展纠纷摸排和信息搜集,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磐石法院找准在诉源治理中的职能定位,积极开展“无讼村”法治共建活动,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从“法院主抓、单打独斗”向“党委领导、多元共治”转变,积极构建“庭、站、点、员”纠纷预防化解网络,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矛调中心等加强对接畅通分流化解路径。
在当地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磐石法院还推动将“万人成讼率”和“无讼村”创建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0年以来,磐石法院辖区26个“无讼村”示范点基本实现“少讼少访”向“无讼无访”转变,所辖9个镇街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5.24%。
2023年11月,磐石法院诉源治理“联动融合”工作法成功入选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并获授牌。
“抓前端、治未病”。
全省法院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引导基层群众优先选择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并担负起指导人民调解的法定职责,持续推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沿着规范化、法治化方向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同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离不开党委领导,离不开各方面支持,全省法院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大格局,坚持“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共治,实现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发展,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越开越盛、绽放光彩。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4-03-20 1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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