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磐石法院被吉林中院确定为吉林地区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法院以来,按照省院《关于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方案》要求,借鉴上海、浙江、北京、四川以及珲春、图们等法院的先进经验,结合我院工作实际,以点带面,稳步推进试点工作,截止目前,有8场庭审使用庭审录音录像替代庭审笔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一、精心组织,确保试点工作稳步推进
磐石法院党组高度重视,通过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员额法官会议部署落实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此项改革带来优势。审判管理办公室作为庭审记录方式改革的牵头部门,通过借鉴其他法院先进经验,制定出台了《磐石市人民法院庭审记录录音录像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确定适用庭审记录改革案件范围为小额诉讼案件、速裁案件、拟当庭宣判的简单民商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明确庭审记录改革在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率先试点实施,其他庭室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有序推行。同时,对庭审工作操作流程进行全面、具体规范,让庭审记录方式改革工作有规可依。
二、以点带面,探索庭审记录改革流程
磐石法院以权利义务关系单一、案件事实清楚的案件为改革切入点,正式启动庭审记录改革工作。由立案庭速裁快审组开始先行先试,案件上优先选取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民商事案件,积极探索庭审记录改革流程在细化,如果确定庭审记录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进行,需先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并在传票上事先告知当事人。庭审开始前,书记员在查明身份时将《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交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签字,书记员启动庭前须知播放后退庭。庭审开始后,审判员告知: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不再另行做书面笔录,庭审结束后录音录像系统关闭,庭审记录即告完成,当事人无需签字确认。截止目前,速裁团队通过庭审录音录像模式记录案件8件,效果初显,庭审记录改革实现了法官和当事人无障碍交流,庭审过程更加高效、客观,庭审数据更为真实、准确、完整,进一步提高了庭审效率。
三、加强衔接,强化庭审改革技术保障
采用录音录像方式记录离不开设备的改造和更新,目前,磐石法院13个法庭已全部升级改造为智慧庭审系统,整个庭审过程可通过语音识别技术,对庭审各方当事人发言实时转录文字,并自动生成对应发言人。同时,还支持电子证据展示。确定采用录音录像方式的,书记员提前一天告知相关技术人员,并填写工作联系单。开庭前,技术人员、书记员对拟使用的智慧庭审系统进行检查调试,进行智慧庭审的开庭操作,保证系统及时进行录音录像。
下一步,磐石法院将继续按照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强化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培训、引导,扎实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撰写人:李莹莹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8-15 21: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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