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磐石法院始终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理念,树立维护权益、注重预防、修复为主、公众参与的现代环境司法理念,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为守护绿水青山、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
成立环资审判团队,实现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
2020年,磐石法院出台《磐石市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建设方案》(磐法〔2020〕66号),成立由7名兼具立案、刑事、民事、行政审判经验的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文员组成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行“三合一”审判机制,对环境资源案件进行专业化审理。
二.
严格办案程序,依法妥善审理环境资源案件
磐石法院始终严格执行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对审判组织、公告程序等的特殊规定。依法妥善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注重协同发挥刑事案件的惩治教育功能,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有效遏制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审判的监督预防功能,依法支持和监督环保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能,提升政府的环境保护执法水平;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救济修复功能,妥善审理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环境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和身体健康。
三.
形成保护合力,多元联动共促环境保护
磐石法院积极探索构建内部协同审判和外部协同联动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一方面健全由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立案、执行等业务部门既分工负责又紧密配合的协同审判机制,统筹使用刑事制裁、民事赔偿、行政监督和生态赔偿修复责任方式;另一方面建立健全与检察、公安、环境资源保护主管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机制,在工作协调、信息共享、证据转换等方面有序衔接、有效联动。
四.
保障公众参与,拓展延伸环境资源司法功能
磐石法院在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中,注重选取有代表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旁听庭审,参加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征求意见会,通过这些案件宣传一方、影响一片。借助文书上网、庭审直播平台,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善用传统媒体以及法院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介,及时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信息,不断推进环境司法公开,深化环境资源审判的公众参与。
五.
开展普法宣传,扩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影响力
磐石法院始终注重开展环境普法宣传工作,在“6.5”世界环境日、“9.26”吉林生态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选取典型案件公开审判,发布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及典型案例,开展现场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涉环境资源政策法规手册、设置现场咨询台的形式向群众宣传环保理念,普及环保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环保意识,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法治氛围。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2-09-02 10:52:41
访问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