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初我院根据《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及中院的《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了《主审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试行)》,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主审法官会议,对拟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先行审查过滤,为审判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保持裁判尺度的统一。
2023年我院充分发挥了专业法官会议过滤功能,为审委会减少研究案件,转变职能提供了保障。
发布人: 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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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3-20 15: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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