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迟某某等11人诉金某某居间合同执行案
【简要案情】
迟某某等11人为吉林省永吉县相邻村镇的村民,金某某为吉林某就业局干部,金某某利用其职务之便,联络相关部门,准备为迟某某等11人办理出国务工,迟某某等村民与金某某签订居间合同,并支付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数万元。但金某某在收取费用后,并未为迟某某等人办理出国手续。迟某某等人将金某某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金某某偿还迟某某居间服务费用数万元。判决生效后,金某某并未按照判决履行义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金某某的财产线索,但通过社保信息查询,发现被执行人金某某已从某就业局退休,享有退休工资收入,立即实施了扣留工资措施。但金某某已数十月未领工资。根据吉林市对退休人员的要求,退休人员需要每年进行人脸认证,才能继续享受退休工作待遇。执行法院通过公安系统查询到金某某已出国。在公安技术部门的协助下,执行法院联系到金某某在长春工作的大女儿,了解到金某某退休后便出境至韩国,居住打工,刚于近日离世,其大女儿及其配偶、小女儿均对金某某欠农民钱款一事知悉,金某某在离世前也曾表示,最大的遗憾是没有能够清偿农民的血汗钱,但家属却不知如何能够帮助金某某完成遗愿,也不知道如何配合法院执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金某某可以领取的退休工资为其遗产,需得到全部继承人是否继承,分配后才能决定本案如何执行。经执行干警协调,全部继承人放弃对金某某退休工资的继承。执行法院通过联系中国驻韩国大使馆及继承人,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后,将金某某养老金成功划扣到账。因受吉林突发疫情影响,发放案款成为了困难,为了能够及时将按款发放到农民受中,不耽误他们开展春耕生产。执行干警又克服困难,积极协调财务人员,及时将农民执行款发放到他们手中。
【典型意义】
执行法院多调查,发放案款保春耕。
惊蛰过后,大地回暖,春耕备播正当其时,但迟某某等农民却因收不到执行回款,无法购买春耕生产资料而犯愁。“人误地一时,地误人一年”,如果等待金某某的家属回国,主动将领取的遗产用于清偿执行款,将错过今年农时。执行法院克服疫情影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将案款及时发放到迟某某等农民手中,保障了他们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纵观此案的执行,既有细致认真的查控措施,又有充分的协商沟通,更有司法为民朴素情怀,不仅履行了人民法院的使命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也为党和政府保障春耕生产贡献了法院力量。
发布人: 管理员
来源: 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23-08-15 16: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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